专利申请各环节详细的时间解读
48小时
1、诉前禁令:当事人申请诉前禁令,法1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
2、诉前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1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
15日1、邮寄送达:专利局及复审委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2、缴纳申请费: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3、专利侵权纠纷:专利局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1院提起行政诉讼。
4、诉前禁令解除:申请人自法1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1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5、诉前证据保全解除:申请人自法1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1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1个月
1、公告送达:文件交送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2、专利无效补充证据:在复审委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3、缴纳专利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1、恢复权利请求: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或者zhiding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或者zhiding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美国专利申请流程图,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
2、提交证明文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24(1)项或(2)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3、主动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4、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美国专利申请时间,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5、缴纳申请费: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6、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视为未要求该优先权。
7、主动修改: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8、提交中文译文: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作过修改,申请人要求以经修改的申请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修改部分的中文译文。
9、提交证明文件:国际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24条(1)项或(2)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提出国际申请时作过声明的,申请人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美国专利申请,并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本细则30条3款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10、转交文件: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被有关国际单位拒绝给予国际申请日或者宣布视为撤回的,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可以请求国际局将国际申请档案中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专利局,并在该期限内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法实施细则》103条规定的手续。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法务收藏家
情怀|一部专利史,就是一部人类史
1852年,英国《专利法修正案》颁布。这是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制度终的确立标志,而这与同时期的科技也几乎完全吻合。自19世纪以来,专利申请开始普遍起来,技术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与专利制度同为知识产权制度之一的著作权制度也早在英国建立,促进了科学文化的迅速交流和传播,它与专利制度一起成就了英国技术进步和工业革命的辉煌。
虽然说工业革命的到来并不仅仅是专利制度起了决定性作用的,但专利制度确实是推动英国工业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专利申请原则,不然被称为“工业革命之父”的瓦特就不会如此积极地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了。因为专利权的授予能给瓦特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定时期的排他利益,这在事实上是可以起到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作用;而高新技术的诞生和产业化在客观上,也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这已经为专利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
假如不给发明人以专有发明的权利,那么将势必大大挫伤发明人进行发明的积极性,而且也势必严重打击企业家实施发明和将发明用于生产及投资的积极性。因为一般说来,完成一项发明,必须付出大量的费用和辛劳,即便获得了成功,产业化过程也是非常艰辛的,说不定不能大规模生产,也有可能没有市场。因此,冒这么大的风险而获得的结果,如果被他人毫不费力地自由仿造是各位发明人和企业家无法接受的,如果这样,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冒风险而走上的道路,这就会使发明和企业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对专利权的保护越来越规范和强化,也就越能制约公权力,从而实现宪政的繁荣。这种专利技术领域的法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又使得资产阶级的力量得以壮大,可以不再依附土地就可以积累巨额资本,所以以发明人、制造商、工程师、律师和专利代理人,以及一些与科学、专利相关的协会为代表的广泛的社会力量都在专利制度的发展下获得了充分的利益保障,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通过专利技术的交易等活动获得了经济实力,并跻身议会议员,为民主政治和宪政文明又进一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来源:虎嗅网
专利 |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
调整后的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
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即可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届时我局将停止以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1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1件号。
四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1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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